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招标中,若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招标人的合理做法是( )。
A.取消标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B.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C.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部分,要求中标人双倍赔偿
D.通过诉讼方式要求中标人订立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参考答案:A.取消标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答案解析: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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