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中,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 )。
A.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的1/2B.该公司为弥补的亏损额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
C.合计持有该公司5%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
D.单独合计持有该公司5%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
参考答案:B.该公司为弥补的亏损额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
答案解析:为了在两次股东年会之间讨论决定公司遇到的需要股东大会决策的问题而召开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①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的2/3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