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1993年发布的《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建法字第814号)规定,住宅小区的(

)单位对住宅小区质量负最终责任,不得将工程质量不合格或配套不完善的房屋交付使用。

)单位对住宅小区质量负最终责任,不得将工程质量不合格或配套不完善的房屋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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