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某市第四棉纺织厂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已资不抵债。该厂向所在地C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该法院受理了此案,并指定会计师事务所A担任第四棉纺织厂的破产管理人。A接管后,拟定出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准备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分配清产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国家税款;2.其他债权人破产债权;3.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基本养老费用、基本医疗费用;4.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请问管理人 Aozt • 2022-09-12 20:19:03 • 阅读 A.提出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是否正确?为什么 A.提出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是否正确?为什么《破产法》 第三十七条 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三)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赞 (152) 打赏 支付红包 微信打赏 GcNet普通用户 99 0 生成海报 微信扫码分享 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问题。 上一篇 2022-09-12 20:17:02 我们共产党人(),根本动力来自党性,来自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 下一篇 2022-09-12 20: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