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经营管理的基本情况
B.招用职工的情况
C.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
D.职工工资水平
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向职工公开下列事项:(一)经营管理的基本情况;(二)招用职工及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三)集体合同文本和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四)奖励处罚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以及裁员的方案和结果,评选劳动模范和优秀职工的条件、名额和结果;(五)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安全事故发生情况及处理结果;(六)社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的缴费情况;(七)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使用和职工培训计划及执行的情况;(八)劳动争议及处理结果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