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遇特别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同吏、户、礼、兵、工、各部尚书及通政使共同审理,是清朝中央的最高审级,但判决仍须奏请皇帝核准。

A.九卿会审B.小三法司会审C.大三法司会审D.三司推事

A.九卿会审
B.小三法司会审
C.大三法司会审
D.三司推事


(152)
打赏 支付红包 支付红包 微信打赏 微信打赏
上一篇 2022-08-18 01:47:47
下一篇 2022-08-18 01:51:47

联系我们

400-800-8888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admin@example.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