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条例》规定,在总干渠、干渠等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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